近日,浙江省又發(fā)布了兩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相關法規(guī)征求意見稿,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滅菌設備建設和維護導則(征求意見稿)》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服務機構管理平臺建設導則(征求意見稿)》。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滅菌設備建設和維護導則(征求意見稿)》適用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終端的滅菌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其中指出可以根據(jù)情況選擇紫外線消毒滅菌設施、次氯酸鈉滅菌設施殺菌、臭氧滅菌設施殺菌和二氧化氯滅菌設施殺菌工藝,還對施工注意事項及要點、設施維護等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服務機構管理平臺建設導則(征求意見稿)》規(guī)范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第三方運維服務機構管理平臺建設技術要求,指導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智能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的技術支撐。內容包括基本規(guī)定、運維管理平臺系統(tǒng)建設要求、運維管理平臺展示中心建設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等。
在農村污水處理領域,浙江目前已經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政策體系,從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技術改造,再到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運維,已發(fā)布10余部相關法規(guī)聚焦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難題。
前不久,浙江發(fā)布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安全生產管理導則》、《農村生活污水運維常見問題與處理導則》,為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安全生產水平和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常見問題的診斷與處理提供了指導。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條例(草案)》屬于浙江省的創(chuàng)新性立法,主要針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重建輕管”和農村污水難統(tǒng)一處理兩大難題,讓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進一步的提高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件。
根據(jù)滿足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實際需要,浙江為政府和企業(yè)提供了計價參考,發(fā)布了《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費用指導價格指南(試行)》,已于2020年6月開始實施,其中明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費用一般由企業(yè)運行維護費、設施運行電費、設施大修費和運行維護管理費四部分組成。
在此推動下,浙江農村生活污水處理也取得了不錯的進展。有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7月底,我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已完成6785個,完成率71.71%,同時已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改造2608 個。
按照浙江省住建廳發(fā)布的《關于推進2020年度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今年浙江要全面實現(xiàn)日處理能力30噸及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本實現(xiàn)標準化運維全覆蓋,并開展4108個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新建和改造,到11月底,標準化運維完成100%,新建改造項目開工100%。
在完備的法規(guī)支持下,浙江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目前正在有序的推進中,不僅助力了年度目標的完成,同時也為其他地方的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參考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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